近日,多地消費者反映在超市、便利店購買到過期食品,甚至生鮮產品出現發臭變質仍被上架銷售。此類事件頻發,暴露出食品銷售環節的監管漏洞與商家責任缺失,引發社會廣泛關注。
一、過期食品銷售亂象叢生
從過期牛奶、餅干到發霉面包,從腐爛水果到發臭肉制品,過期食品在部分商家的貨架上“隱身”銷售。一些商家為減少損失,故意篡改生產日期或利用促銷手段混淆消費者視線。更令人擔憂的是,生鮮產品因保質期短、儲存條件高,一旦管理不善極易變質,卻仍被個別商家以“特價”“清倉”名義繼續售賣,嚴重威脅消費者健康。
二、監管與商家責任亟待加強
根據《食品安全法》,銷售過期食品最高可處貨值金額20倍罰款,情節嚴重的甚至吊銷許可證。執法不嚴、違法成本低導致部分商家心存僥幸。同時,企業內部管理松懈、員工培訓不足,使得食品溯源、臨期下架等制度形同虛設。消費者維權意識薄弱、取證困難,也助長了不良商家的氣焰。
三、多方協作筑牢食品安全防線
要根治這一問題,需多方合力:
食品安全無小事。唯有嚴格執法、行業自律與公眾監督相結合,才能讓過期食品無處藏身,真正守護好人民群眾的健康與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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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7 13:27:47